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批发和零售业、住宿和餐饮业限额以上企业申请纳统后有什么奖励扶持政策?

索引号:gxkjj -/2023-1030025 公文目录:政策问答 发文日期:2023年10月30日 文章来源: 文  号: 成文日期:

各级各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、省、州层面已出台的减税降费、用能用地、房屋租金等方面的政策措施,优化和简化商贸项目事项审批。拟定市级鼓励扶持商贸企业发展政策,纳入《双柏县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》印发执行,对新达限的批发、零售、住宿、餐饮业法人企业和个体户且下一年度在库的,一次性奖励5万元。年销售额增长15%以上且总量排名1—5名且下一年度在库的批发、零售企业每户奖励8万元,排名6—10名且下一年度在库的批发、零售企业每户奖励5万元;第11名以后的年销售额增长20%以上且下一年度在库的批发、零售企业每户奖励3万元;在以上基础上,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奖励1千元,总额不超过3万元。年营业额增长15%以上且总量排名前5名且下一年度在库的住宿、餐饮企业和个体户每户奖励5万元,第6名以后的年营业额增长20%以上且下一年度在库的住宿、餐饮企业和个体户每户奖励2万元;在以上基础上,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奖励1000元,总额不超过2万元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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